论木木性腾上而无所止,气重则欲金任使,有金则有惟高惟敛之德。
仍爱土重,则根蟠深固,土少则有枝茂根危之患。
木赖水生,少则滋润,多则漂流。
甲戌、乙亥、木之源。
甲寅、乙卯、木之乡。
甲辰、乙巳、木之生。
皆活木也。
甲申、乙酉、木受克。
甲午、乙未、木自死。
甲子、乙丑、金克木。
皆死木也。
生木得火而秀,丙丁相同。
死木得金而造,庚辛必利。
生木见金自伤,死木得火自焚,无风自止,其势乱也。
遇水返化其源,其势尽也。
金木相等,格谓斲轮。
若向秋生,反为伤斧,是秋生忌金重也。
木生於春,余寒犹存。
喜火温暖,则无盘屈之患。
藉水资扶,而有舒畅之美。
春初不宜水盛,阴浓则根损枝枯。
春木阳气烦燥,无水则叶槁根枯。
是以水火二物,既济方佳。
土多而损力,土薄则财丰。
忌逢金重伤残克伐,一生不闲。
设使木旺,得金则良,终生获福。
夏月之木,根乾叶燥,盘而且直,屈而能伸。
欲得水盛而成滋润之力,诚不可少。
切忌火旺而招焚化之忧,故以为凶。
土宜在薄,不可厚重,厚则反为灾咎。
恶金在多,不可欠缺,缺则不能琢削。
重重见木,徒以成林,叠叠逢华,终无结果。
秋月之木,气渐凄凉,形渐凋败。
初秋之时,火气未除,尤喜水土以相滋。
中秋之令,果以成实,欲得刚金而修削。
霜降後不宜水盛,水盛则木漂。
寒露节又喜火炎,火炎则木实。
木多有多材之美,土厚无自任之能。
冬月之木,盘屈在地,欲土多而培养。
恶水盛而忘形。
金总多不能克伐。
火重见温暖有功。
归根复命之时。
木病安能辅助,须忌死绝之地,只宜生旺之方。
三春甲木总论春月之木,渐有生长之象。
初春犹有余寒,当以火温暖,则有舒畅之美,水多变克,有损精神。
重见生旺,必用庚金斲凿,可成楝梁。
春末阳壮水渴,藉水资扶,则花繁叶茂。
初春无火,增之以水,则阴浓气弱,根损枝枯,不能华秀。
春末失水,增之以火,则阳气太盛,燥渴相加,枝枯叶乾,亦不华秀。
是以水火二物,要得时相济为美。
三春甲木正月甲木,初春尚有余寒,得丙癸逢,富贵双全。
癸藏丙透,名寒木向阳,主大富贵。
倘风水不及,亦不失儒林俊秀。
如无丙癸,平常人也。
正二月甲木,素无取从才从杀从化之理。
或一派庚辛,主一生劳苦,克子刑妻,再支会金局,非贫即夭。
如无丙丁,一派壬癸,又无戊己制之,名水泛木浮,死无棺椁。
如一派戊己,支会金局,为财多身弱,富屋贫人,终生劳苦,妻晚子迟。
或无庚金,有丁透,亦属文星,为木火通明之象,又名伤官生财格,主聪明雅秀。
一见癸水伤丁,但作厚道迂儒。
或柱中多癸,滋助木神,伤灭丁火,其人奸雄枭险,曹操之徒,言清行浊,笑里藏刀。
若庚申、戊寅、甲寅、丙寅。
一行金水运,发进士。
或甲午日庚午时,此人必贵。
但要好运相催,不宜制了庚丁。
或支成金局,多透庚辛,此又不吉,号曰木被金伤,若无丙丁破金,必主残疾。
或支成火局,泄露太过,定主愚懦,常有啾唧灾病缠身,终有暗疾。
支成木局,得庚为贵,无庚必凶,若非僧道,男主鳏孤,女主寡独。
支成水局,戊透为贵,如无戊制,不但贫贱,且死无棺木。
故书曰:甲木若无根,全赖申子辰,干得才杀透,平步上青云。
凡三春甲木,用庚者,土为妻,金为子。
用丁者,木为妻,火为子。
总之正二月甲木,有庚戊者上命。
如有丁透,大富大贵之命也。
二月甲木,庚金得所,名阳刃驾杀,可云小贵,异途显达,或主武职,但要财资之。
柱中逢才,英雄独压万人。
若见癸水,困了才杀,主为光棍,重刃必定遭凶。
性情凶暴。
书曰:木旺宜火之光辉,秋闱可试。
木向春生,处世安然有寿。
日主无依,却喜运行才地。
三月甲木,木气相竭。
先取庚金,次用壬水。
庚壬两透,一榜堪图。
但要运用相生,风水阴德,方许富贵。
或见一二庚金,独取壬水。
壬透清秀之人,才学必富。
或天干透出二丙,庚藏支下,此钝斧无钢,富贵难求。
若有壬癸破火,堪作秀才。
或柱中全无一水,戊己透干,支成土局,又作弃命从才,因人而致富贵,妻子有能。
或见戊己,及比劫多者,名为杂气夺才,此人劳碌到老,无驭内之权。
女命合此,女掌男权,贤能内助,若比劫重见,淫恶不堪。
或支成金局,方可用丁,不然,三月无用丁之法。
惟有先庚後壬取用。
书曰:甲乙生寅卯,庚辛干上逢,离南推富贵,坎地却为凶。
三夏甲木四月甲木退气,丙火司权,先癸後丁。
庚金太多,甲反受病。
若得壬水,方配得中和,此人性好清高,假装富贵。
即荫袭显达,终日好作祸乱,善辨巧谈,喜作诗文。
此理最验。
如一庚二丙,稍有富贵。
金多火多,又为下格。
或癸丁与庚齐透天干,此命可言科甲,即风水浅薄,亦有选拔之才。
癸水不出,虽有庚金丁火,不过富中取贵异途官职而已。
壬透可云一富,若全无点水,又无庚金丁火,一派丙戊,此无用之人也。
五六月甲木,木性虚焦,一理共推。
五月先癸後丁庚金次之。
六月三伏生寒,丁火退气。
先丁後庚,无癸亦可。
或五月乏癸,用丁亦可,要运行北地为隹。
总之五六月用丁火,虽运行北地,不致於死。
却不利运行火地,号曰木化成灰必死。
行西程又不吉,号曰伤官遇杀,不测灾来,惟东方则吉,北方次之。
此五六月用丁之说也。
凡用神太多,不宜克制,须泄之为妙。
五六月甲木,木盛先庚,庚盛先丁。
五月癸庚两透,为上上之格。
六月庚丁两透,亦为上上之格。
用神既透,木火通明,自然大富大贵。
或丁火太多,癸水亦多,反作平人。
若柱中多金,名曰杀重身轻,先富後贫,运不相扶,非贫即夭。
或庚多,有一二丙丁制伏,又有壬癸透干,泄金之气,此又为先贫後富。
或满柱丙火,又加丁火,不见官杀,谓之伤官伤尽最为奇,反成清贵,定主才学过人,科甲有望,但岁运不宜见水。
若柱中有壬水,运又逢水,必贫夭死。
但凡木火伤官者,聪明智巧,却是人同心异,多见多疑,虽不生事害人,每抱忌妒之想,女命一理同推。
或四柱多土,干上有乙木,切勿作弃命从才。
时月两透己土,名二土争合,男主奔流,女主淫贱。
见二甲则不争矣,亦属平庸之辈。
或四柱有辰,干见二己二甲,此人名利双全,大富大贵。
若在六月,见辰支,名为逢时化合格。
以癸水为妻,丁火为子。
若二己一甲争合。
取支中比劫为用。
以甲为用者,壬癸为妻,甲乙为子。
其余用庚者,土妻金子。
用丁者,木妻火子。
女命以妻作夫,用作子。
十干皆同。
或是己土,不见戊土,乃为假从,其人一生缩首,反畏妻子。
若无印绶,一生贫苦。
六月尤可,五月决不可。
三秋甲木总论三秋甲木,木性枯槁,金土乘旺,先丁後庚,丁庚两全,将甲造为画戟,七月甲堪为戟,非丁火不能造庚,非庚不能造甲,丁庚两透,科甲定然。
庚禄居申,杀印相生,运行金水,身伴明君。
或庚透无丁,一富而已,主为人操心太重,不能坐享。
或丁透庚藏,亦主青衿小富。
或庚多无丁,残疾之人若为僧道,灾厄可免。
或四柱庚旺,支内水多,不作弃命从杀。
见土多可作从才而看。
庚多无癸,而壬水多,戊己亦多,此则专用一点丁火,方可制金以养群土,此命大富。
丁藏富小,不显。
丁露定作富豪。
得二丁,不坐死绝,必然富贵双全,即风水不及,亦可富中取贵,纳粟奏名。或癸叠叠制伏丁火,虽满腹文章,终难显达。
得运行火土,破癸,略可假就功名,岁运皆背,刀笔之徒。支成水局,戊己透干,制去癸水,存其丁火又可云科甲,但此等命,主为人心奸巧诈,好讼争非,因贪致祸。
奸险之徒,决非安份之人也。
三秋甲木七月甲木,丁火为尊,庚金次之,庚金不可少。
火隔水不能熔金,故丁火熔金,必赖甲木引助,方成洪炉。
若有癸水阻隔,便灭丁火,壬水无碍,且能合丁,但须见戊土,方可制水存火。
八月甲木,木囚金旺。
丁火为先,次用丙火,庚金再次。
一丁一庚,科甲定显。
癸水一透,科甲不全。
丙庚两透,富大贵小。
丙丁全无,僧道之命。
丙透无癸,富贵双全。
有癸制丙,寻常之人。
支成火局,可许假贵,戊己一透,可作富翁。
或支成金局,干露庚金,为木被金伤,必主残疾,得丙丁破金,亦主老来暗疾。
或支成木局,干透比劫,反取庚金为先,次用丁火。
九月甲木,木星凋零,独爱丁火,壬癸滋扶,丁壬癸透,戊己亦透,此命配得中和,可许一榜。
庚金得所,科甲定然。
或见一二比肩,无庚金制之,平常人也。
倘运不得用,贫无立锥。
一命,甲辰、甲戌、甲辰、甲戌、身伴明君,富贵寿考,此为天元一气,又名一才一用。
遇比用才,专取季土。
或见庚丙,可许入泮,白手成家。
用火者,木妻火子,子肖妻贤。
或四柱木多,用丙用丁,皆不足异,端用庚金为妙。
凡四季甲木,总不外乎庚金。
譬如木为犁,能疏季土,非庚金为犁嘴,安能疏土虽用丙丁,癸庚决不可少也。
九月却不取土妻庚子,当取水妻木子。
凡甲木,多见戊己,定作弃命从才而看。
从才格,取火妻土子。
或见一派丙丁伤金,不过假道斯文,有壬癸破了丙丁,技艺之流。
无壬癸破火,支又成火局,乃为枯朽之木,有庚亦何能为力,定作孤贫下贱之辈,男女一理。
或有假伤官,得地逢生,此正合甲乙秋生贵元武之说,用水制伤官者,以金为妻,水为子。
或丁戊俱多,总不见水,又为伤官生财格,亦可云富贵,此格取火为妻,土为子。
凡甲多庚透,大贵。
庚藏,小贵。
若柱中多庚,则又以丁为奇,富贵人也。
如庚申年、丙戌月、甲申日、壬申时,此主功名显达,有文学。
若无庚丙年月,又无火星出干,虽曰好学,终困名场。
九月甲木,端用丁癸,见戊透必贵。
如戊戌、壬戌、甲子、甲申,支成水局,干有壬水,正合贵元武之说。
配得中和,一榜之命,家计丰足。
但庚丁未透出干,不能馆选。
甲乙比肩,又逢比劫运,主兄弟劫财争讼,刑妻损子。
甲乙生正二月,无制无泄,主长发师姑。
三冬甲木十月甲木,庚丁为要,丙火次之。
忌壬水泛身,须戊土制之。
若庚丁两透,又加戊出干,名曰去浊留清,富贵之极,即乏丁火,亦稍有富贵。
或甲多制戊,庚金无根,平常人也。
庚戊若透,虽出比劫,必定富而寿。
或多比劫,只一庚出干,坐禄逢生乃为舍丁从庚,略富贵。
或支见申亥,戊己得所,以救庚丁,可许科甲。
若单己透,其力弱小,不过贡监而已。
用庚,土妻金子。
用丁,木妻火子。
十一月甲木,木性生寒,丁先庚後,丙火佐之。
癸水司权,为火金之病。
庚丁两透,支见巳寅,科甲有准,风水不及,选拔有之。
若癸透伤丁。
无戊己辅救,残疾之人。
或壬水重出,丁火全无者,庸人也,得丙方妙。
或支成水局,加以壬透,名为水泛木浮,死无棺木。
总之十一月甲木,为寒枝,不比春木清茂,端取庚丁。
透壬无丙,不过刀笔异途,武职有验。
用庚,土妻金子。
用火,木妻火子。
十二月甲木,天寒气冻,木性极寒,无生发之象,先用庚劈甲,方引丁火始得木火有通明之象,故丁次之。
庚丁两透,科甲恩封。
庚透丁藏,小贵。
丁透庚藏,小富贵。
无庚者,贫贱。
无丁者,寒儒。
或有丁透重重,亦是富贵中人,但须比肩,能发丁之焰,自有德业才能。
如无比肩,寻常之士,稍有衣食而已。
或支多见水,即有比肩,亦属平常。
总之腊月甲木,虽有庚金,丁不可少。
乏庚略可,乏丁无用。
经云:甲木无根,男女夭寿。
甲木喜用提要寅月:调合气候为要,丙火为主,癸水为佐。
卯月:阳刃驾杀,专用庚金,以戊己滋杀为佐。
无庚,用丙丁泄秀,不取制杀。
辰月:用金必须丁火制之,为伤官制杀。
无庚用壬。
巳月:调合气候,癸水为主。
原局气润,庚丁为用。
午月:木性虚焦,癸为主要。
无癸用丁,亦宜运行北地。
未月:上半月同五月用癸,下半月用庚丁。
申月:先用庚,再取丁,为伤官制杀,无丁用壬,富而不贵。
酉月:用丁制杀,用丙调候,丁丙并用为佐。
戌月:土旺者用甲木,木旺者用庚金,丁壬癸为佐。
亥月:用庚金,取丁火制之,丙火调候。
水旺用戊。
子月:木性生寒,丁先庚后,丙火为佐,必须支见巳寅,方为贵格。
丑月:丁火必不可少,通根巳寅,甲木为助,用庚劈甲引丁。
